禁钓期来了 | 3月1日至6月30日,泸州市所有天然水域禁止垂钓
时间:2024-02-29 22:31:26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月29日,泸州日报记者从泸州市农业农村局获悉,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全市天然水域均禁止垂钓。 3月到6月,正是大部分鱼类产卵繁殖的季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泸州市所有天然水域禁止捕捞作业、游钓和水禽放养,禁止扎巢取卵、挖沙采石。 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从事游钓的,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进行非法捕捞,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条的规定,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泸州市境内这些区域常年禁止垂钓:水生生物保护区(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即:长江干流泸州段、赤水河干流泸州段、沱江干流馆驿嘴至胡市段、纳溪区永宁河干流入江口至渠坝段,濑溪河翘嘴鲌蒙古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泸县段,龙溪河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龙马潭区段),各区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确定的禁钓区;今后泸州市长江流域新建立的水生生物保护区和国家、省新公布的常年禁止垂钓水域,自建立和公布生效之日起纳入禁钓区范围。
相关链接>>
原文链接: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32/2024/2/29/164499f1a0aa43dfa89878fedd7d8654.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相关文章
- 常熟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内业测试化验顺利通过县级验收
- 骆马湖渔管办开展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矢量数据技术应用交流活动
- 省畜牧总站举办新增畜牧生产监测县业务培训班
- 宿迁市开展春节期间草莓质量安全专项风险筛查
- 骆马湖渔管办三大队党支部获评“四强”党支部
- 迎春“亮剑”!骆马湖渔政开展春节及禁渔期系列专项行动
- 洪泽湖渔管办开展挂钩社区慰问活动
- 太湖渔管办党委召开1月份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
- 全省官方兽医“亮身份、提技能、强作风”专项行动成效明显
-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公告第1号(2025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报名)
- 2025年第2批兽药生产企业GMP检查验收情况公示
- 江苏渔港监督局组织开展“迎新春”系列活动
热点关注
- 桑蚕小镇 有艾之乡——柳沟镇
-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文化节和金砖国家文化节在线举办
- 围绕易地扶贫搬迁做好下半篇文章,调研因地制宜建设扶贫车间
- 韩正主持召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会
- 习近平出席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 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 文化和旅游部 关于依法妥善处理 涉疫情旅游合同纠纷有关问题的通知
- 全国文化和旅游厅局长会议在京召开
- 韩正出席长江禁捕退捕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并讲话
-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厅长杨秀彬到江安县调研鳗鱼产业发展
- 官桥镇隆重举行滕州.雨润2万头种猪繁育暨50万头商品猪养殖项目开工仪式
- 省安委会第三巡查组进驻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开展全省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巡查
- 全国政府秘书长和办公厅主任视频会议召开 肖捷出席并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