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执业兽医资格申请授予公告
时间:2022-01-13 23:16:24 作者:佚名 来源: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公 告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公告2022年第3号)
根据《执业兽医管理办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办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28号),2021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将于2022年1月14日公布。考生可在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成绩。现就广东考区执业兽医资格申请授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
2021年全国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40分和210分;水生动物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36分和220分。
报考部分科目的,60分为单科合格分数线,单科合格成绩3年内有效;报考全部科目的,总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但单科达到60分的,单科合格成绩3年内有效。
二、资格申请授予
报考全部科目的,总分达到2021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应于2022年1月15-30日,登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自主选定考点提交执业兽医资格申请,生成《执业兽医资格申请表》;通过考试的在校生须取得毕业证书(学信网可查)后,于2022年7月25-30日进行申请。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逾期未申请的,须等到下一年度才能进行申请(具体时间见下一年度公告)。
报考部分科目的,单科合格的无法申请,待全部科目达到合格分数线后方可进行申请。
三、资格证书颁发
按时提交申请的考生,经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审核合格的,资格证书领取时间为2022年3月1-4日;通过考试且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生资格证书领取时间为2022年8月15-19日。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及《执业兽医资格申请表》2份到本人网上资格申请授予时自主选定的考点领取执业兽医资格证书。
四、证书补发
往年获证人员因遗失、破损等原因申请补发证书,并已经网上申请的,于2022年3月1-4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书补发申请表2份,到申请地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直接在申请地领取补发的资格证书。
五、注意事项
因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各地市如有调整证书领取时间、方式的,须通过适当方式通知考生,请考生在报考平台如实填写本人地址及手机号码。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1月11日
相关附件:
原文链接:http://dara.gd.gov.cn/tzgg2272/content/post_37579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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