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1年度执业兽医资格申请授予的公告
时间:2022-01-13 23:17:31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1年度执业兽医
资格申请授予的公告
根据《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和农业农村部《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农医考公告第28号》,现就贵州省2021年度执业兽医资格申请授予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成绩公布与查询
2021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于2022年1月14日公布,考生自2022年1月14日零时起可登录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本人成绩。
二、合格分数线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决定:2021年全国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合格分数线为240分,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为210分;水生动物类执业兽医师合格分数线为236分,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为220分。
报考部分科目的,60分为单科合格分数线,单科合格成绩3年内有效;报考全部科目的,如总分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但单科成绩达到60分的,单科成绩3年内有效。
三、资格申请
贵州省考生全科考试成绩达到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且已取得兽医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的,在2022年1月15日至1月28日期间登录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提交执业兽医资格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自行放弃,不再受理。
四、资格证书的颁发、领取
(一)证书颁发。对按要求提交资格申请的贵州考生,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将在官网(http://nynct.guizhou.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兽医资格证书》(加盖“贵州省农业农村厅行政审批服务专用章”)。
(二)证书领取。各市(州)考点办公室于2022年2月23日前到贵州省动物卫生监督所领取资格证书,考生于2022年2月25日后,在工作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至网上选择的证书领取地点领取证书。
五、其他事项
因遗失、破损等原因申请补发证书的,可于每年10月30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贵州省农业农村厅补发资格证书。由申请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于次年2月25日后至网上选择的证书领取地点领取证书。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1年度执业兽医资格申请授予的公告(公告〔2022〕30号).pdf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1月12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guizhou.gov.cn/zwgk/xxgkml/snwwj/gg/202201/t20220112_722961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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