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6-30 18:09:39 作者:佚名 来源: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各市文化和旅游局:
为做好文化和旅游部第三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准备工作,我厅将组织开展省级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22年5-9月
二、范围
提出省级申请验收的创建单位
三、推荐认定对象
推荐认定对象从通过省文化和旅游厅初审验收的创建单位中选取。
四、程序
(一)提出申请。2019、2020、2021年通过省级初审验收的单位可以再次提出申请进行复审,未通过或未参加2019、2020、2021年省级初审验收的单位需以县政府名义向市文化和旅游局提请初审验收,由市局先期组织进行验收,通过后向省文旅厅提出验收申请,提交申请时间截至2022年6月20日。
(二)准备材料。
1.创建单位的验收申请;
2.自评打分和检查项目的说明材料;
3.申请验收单位创建申报书、创建方案、专题汇报文字材料(3000字以内)、全域旅游产业运行情况、创建工作视频(10分钟以内)和其他需要补充的材料。
以上材料除视频外(需采用MP4格式)均需提供纸质版(一式二份)和电子版(图片需采用JPG格式,文字材料需采用PDF格式,和视频存储在同一张U盘中),由市局汇总后报送省文旅厅。
(三)初审验收。按照《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试行)》的规定和要求,组织专家团队对提出申请的创建单位进行初审验收,按照初审得分结果进行排序。
(四)认定审核。认定审核采取会议评审、现场检查和明察暗访方式进行。综合会议评审、现场检查和明察暗访结果,确定通过省级初审的名单。已通过2019、2020、2021年省级初审验收的单位7月10日之前报送自评打分和检查项目的文字材料、专题汇报文字材料和创建工作视频,按材料打分情况选取前三名进行现场检查,其余单位不再进行现场检查。第一次申请省级初审验收的单位于6月20日前将所有材料报送省文旅厅。
(五)推荐认定。推荐名单确定后,向文旅部递交推荐申请,由文旅部组织验收认定。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市、县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汇集各方力量,密切协同配合,全力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坚持标准,严明纪律。参加验收单位要严格标准要求,严格执行验收程序和验收标准。在开展相关工作中,要认真落实新冠肺炎防控措施,遵守八项规定等廉政要求,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安全、顺利进行。
(三)务实高效,确保质量。各市要按照本通知有关要求报请市政府,及时启动各项工作,公平公正,依法合规在规定的时限内指导创建单位报送符合规定的材料,逾期未完成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认定。
特此通知。
联系人: 王欢
电 话: 18534560098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6月13日
原文链接:http://wlt.shanxi.gov.cn/xwzx/ztgz/qyly/202206/t20220614_6361136.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相关文章
- 常熟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内业测试化验顺利通过县级验收
- 骆马湖渔管办开展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矢量数据技术应用交流活动
- 省畜牧总站举办新增畜牧生产监测县业务培训班
- 宿迁市开展春节期间草莓质量安全专项风险筛查
- 骆马湖渔管办三大队党支部获评“四强”党支部
- 迎春“亮剑”!骆马湖渔政开展春节及禁渔期系列专项行动
- 洪泽湖渔管办开展挂钩社区慰问活动
- 太湖渔管办党委召开1月份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
- 全省官方兽医“亮身份、提技能、强作风”专项行动成效明显
-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公告第1号(2025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报名)
- 2025年第2批兽药生产企业GMP检查验收情况公示
- 江苏渔港监督局组织开展“迎新春”系列活动
热点关注
- 桑蚕小镇 有艾之乡——柳沟镇
-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文化节和金砖国家文化节在线举办
- 围绕易地扶贫搬迁做好下半篇文章,调研因地制宜建设扶贫车间
- 韩正主持召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会
- 习近平出席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 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 文化和旅游部 关于依法妥善处理 涉疫情旅游合同纠纷有关问题的通知
- 全国文化和旅游厅局长会议在京召开
- 韩正出席长江禁捕退捕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并讲话
-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厅长杨秀彬到江安县调研鳗鱼产业发展
- 官桥镇隆重举行滕州.雨润2万头种猪繁育暨50万头商品猪养殖项目开工仪式
- 省安委会第三巡查组进驻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开展全省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巡查
- 全国政府秘书长和办公厅主任视频会议召开 肖捷出席并讲话